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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子睿律师
所属律所:
上海数科(北京)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:
11101202410743404
电话:
13810575170
地址:
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光华东里8号中海广场南楼9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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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律师:
郑子睿律师
回复时间: 2026/4/24 15:40:39
被起诉了怎么应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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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详细情况请来电:13810575170
回复律师:
郑子睿律师
回复时间: 2026/4/3 9:22:24
家庭 遗产继承 问题: 母亲 去世多年,父亲去世几年, 有一继母。继母早年有三四次婚姻,同我父亲结婚前 张口借款 了17万,说一年后还, 从未还。父亲去世前 焦虑,担心 继母 可能 偷抢 他和我母亲一辈子积蓄,去 公证处证明 婚前存款,公证处不与 公正,作罢。我父亲过世当时,我追问 继母父亲银行情况, 继母说,给父亲全用光了。我父母一生省吃俭用,积蓄大约 一百万左右。我想现在能否 去银行查 流水,我们家 还有一套房子,继母在住。请问,我这种情况,财产分割如何做。谢谢
回复:
具体情况,请来电咨询:13810575170
回复律师:
郑子睿律师
回复时间: 2026/4/1 11:26:46
我于2011年上半年离婚,法院的离婚调解协议中注明:‘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,没有其他需要分割的财产’,但协议中只提及房产分割,对于对方名下大额股票没有任何提及。关于股票,对方在我出国前曾口头承诺会分给我xx股。当时我身处国外,离婚法庭是线上法庭,对着手机的小屏幕,沟通环境不是很好。我当时想既然我们私下已有默契,此时在法庭上提及股票会涉及到很多细节,而我手头也没有任何清单,对方答应的也是一个笼统的数字xx股,至于怎么支付,以何股价支付等细节我们自己私下商量好了。本着对对方的信任和感情,以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快点结束庭审的心情,因此我当时没有提及股票一字。2024年下半年我在微信上联系对方股票一事,对方立即将我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了。请问现在我还能起诉要求对对方名下所有婚内期的股票进行分割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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